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5号)精神,按照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我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调整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时长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日期调整为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9月9日至1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
具体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8月29日至9月4日 9月9日至9月10日 |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中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时长
(一)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仍于2020年9月5日至7日举行,共3批次,各科目考试时间及时长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5日至7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二)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及时长不变,仍为2020年9月6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三、考务安排相关事项
(一)考生应在公布的准考证打印起止日期内,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科目,认真阅读考生须知。请考生提前了解赴考路线、时间、天气等,考试当天出发前留足机动时间,防止因换乘、堵车等迟到。全省初级资格准考证集中打印时间为2020年8月16日至8月25日;中高级资格准考证集中打印时间为8月23日至9月1日。错过集中打印时间的,初级请于8月28日14时后,中高级请于9月4日14时后上网打印。
(二)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考。违法违规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严重违法违纪考生将报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在网上公告,相关信息记入省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三)2020年8月22日前,“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初、中、高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生操作说明、答题演示、模拟答题系统、数学公式操作建议及公式和符号输入方法介绍等,请考生认真了解。
(四)按照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安排,2020年9月30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10月17日前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四、防疫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当地会计资格考试机构开展防控工作。考生携带的手机在验证绿码后应关闭并存放于指定位置。如有扰乱考试秩序,拒不服从管理的,按人社部31号令终止考试并责令离场;情节严重的,按规定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试前,考生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提前准备好口罩等防护用品。赴考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请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个人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由于病毒消杀和系统检测需要,考前各考场将进行封场,考生请勿入校“踩点”。考试时各考点会张贴路线图和考场分布图,也会有工作人员进行引导。
(四)考生参加考试应满足健康码绿码和体温检测低于37.3度的要求。对持有的健康码非绿码或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持有疫情高、中风险等级地区身份证,或具有高、中风险等级地区以及境外旅行史的考生,要开展两次核酸检测或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证明检测,必须留够14天以上医学观察,并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考生在入场时应自行佩戴口罩。考试中,除按监考人员要求进行身份验证时应摘除外,提倡考生在保证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全程佩戴口罩,当地疫情防控另有要求的除外。考试中,各批次之间均安排有病毒消杀,考生不得使用消杀剂对计算机屏幕、键盘、机箱、电插座等进行喷雾,防止出现短路、火灾等事故。
请广大考生安全参考、诚信参考,预祝考试取得好成绩!
湖北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