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54号)中《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第十九规定:“《行程单》打印错误或打印失败时,应在《行程单》打印软件中进行作废操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54号)中《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第十九规定:“《行程单》打印错误或打印失败时,应在《行程单》打印软件中进行作废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