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丢失发票联能作废吗?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0-08-14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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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发票丢失发票联能作废吗?

普通发票丢失发票联能作废吗?

普通发票丢失发票联不能作废.

发票作废是必须收回发票联的情况下,才可以作废.

如果是开票方把发票联弄丢的话,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可能要接受税局罚款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在发现发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登报声明发票遗失作废的版面原件、发票或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购买方的账务处理:

1、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2、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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