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省财政厅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税政策的新形势,深化改革,提质增效,优化支出结构,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推动司法行政管理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强力支持了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一、健全完善经费保障制度体系建设
紧紧围绕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管理改革重点工作,遵循科学规范、统筹兼顾的原则,会同省司法厅等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打基础、保重点、解难点的政策措施,搭建起门类齐全、保障有力、规范有效的制度体系,推动司法业务支出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一是“打基础”,努力夯实管理工作基础。制定和完善司法行政部门财务管理、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报酬、业务装备使用管理、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等制度体系,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切实加强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二是“保重点”,积极支持重点业务工作开展。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保障、全省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后财政经费保障管理、青海省司法鉴定经费筹集使用管理办法等,明确按照财政事权划分原则和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三是“解难点”,统筹推进司法行政管理改革。深化公证工作改革,完善配套扶持政策。支持加强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和救助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能力。注入初始资本金,支持设立法律援助基金会。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区矫正、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服务,将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实事工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事务的新需求。
二、持续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力度
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扎实有序落地,省财政坚持“开源、节流、优化、提升”原则,通过加大中央专项资金争取、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债券使用管理、全面实施绩效评估等手段,增强全省司法行政部门经费投入力度。一是“优结构”,全力支持省级司法部门发挥带动引领作用。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全力支持省司法厅在全省司法行政管理中的带动引领职能,2019年安排省级司法行政业务经费比2016年增长30%,年均增长率达到9%,高于我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2.5个百分点。这些资金省司法厅主要投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刑释及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和培训、律师公证管理、人民监督员等重点业务工作,为重点地区配备智慧法律服务亭,建设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视频会议等信息化项目,提高了部门业务管理水平和信息化、智能化发展建设能力。二是“促均衡”,健全全省司法行政经费增长机制。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提高省级配套比例,逐年加大全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总量,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2019年安排市、县级司法行政转移支付资金总量是2016年的2.4倍,年均增长率为34.6%。极大地增强了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基本公共服务能力。2019年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办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案件5.8万件,调解成功率为96.7%,普法教育普及率达95%以上。还相继建成了“12348”青海法网、青海热线、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和监控系统、公共法律服务援助大厅等,打造一批符合青海实际的人民调解品牌项目。
三、持之以恒加强资金监督考评工作
在不断提高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经费保障水平的基础上,我们始终坚持服务保障和规范管理并重的原则,把开展资金支出监督和绩效考评工作作为审视自身工作、评价制度效用、排查风险隐患的有效方式,并结合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实际,评估优化考评指标,突出风险防控重点,督促部门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一是“控成本”,严格监控资金运行动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对司法领域重大政策出台和调整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实际和财力可能科学核定预算,密切关注国库集中支付运行,动态监控资金流向,杜绝资金转入实有账户、超范围开支等不合理的行为,从源头上防范资金违规风险。二是“强绩效”,提高绩效考评覆盖率。在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嵌入预算绩效管理各项业务要求,更好地运用绩效管理手段强化激励和约束。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社会治理创新等重点专项,全口径部门预算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并强化结果应用,倒逼部门加强支出责任。三是“抓内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指导部门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框架,严格规范各项业务流程,加强关键环节风险识别,细化内控措施,通过开展内控专项检查,重点业务全流程穿行测试等方式,确保部门内部机制有效运行,不断提高内控管理水平。
今后,省财政将继续发挥服务保障和规范管理职能,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推进部门事业健康发展为导向,以补齐法律服务薄弱环节为重点,以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和有力的举措做好全省司法行政部门财力保障,并管好用好监督好财政经费,达到增强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
一、健全完善经费保障制度体系建设
紧紧围绕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管理改革重点工作,遵循科学规范、统筹兼顾的原则,会同省司法厅等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打基础、保重点、解难点的政策措施,搭建起门类齐全、保障有力、规范有效的制度体系,推动司法业务支出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一是“打基础”,努力夯实管理工作基础。制定和完善司法行政部门财务管理、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报酬、业务装备使用管理、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等制度体系,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切实加强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二是“保重点”,积极支持重点业务工作开展。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保障、全省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后财政经费保障管理、青海省司法鉴定经费筹集使用管理办法等,明确按照财政事权划分原则和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三是“解难点”,统筹推进司法行政管理改革。深化公证工作改革,完善配套扶持政策。支持加强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和救助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能力。注入初始资本金,支持设立法律援助基金会。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区矫正、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服务,将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实事工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事务的新需求。
二、持续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力度
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扎实有序落地,省财政坚持“开源、节流、优化、提升”原则,通过加大中央专项资金争取、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债券使用管理、全面实施绩效评估等手段,增强全省司法行政部门经费投入力度。一是“优结构”,全力支持省级司法部门发挥带动引领作用。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全力支持省司法厅在全省司法行政管理中的带动引领职能,2019年安排省级司法行政业务经费比2016年增长30%,年均增长率达到9%,高于我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2.5个百分点。这些资金省司法厅主要投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刑释及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和培训、律师公证管理、人民监督员等重点业务工作,为重点地区配备智慧法律服务亭,建设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视频会议等信息化项目,提高了部门业务管理水平和信息化、智能化发展建设能力。二是“促均衡”,健全全省司法行政经费增长机制。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提高省级配套比例,逐年加大全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总量,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2019年安排市、县级司法行政转移支付资金总量是2016年的2.4倍,年均增长率为34.6%。极大地增强了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基本公共服务能力。2019年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办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案件5.8万件,调解成功率为96.7%,普法教育普及率达95%以上。还相继建成了“12348”青海法网、青海热线、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和监控系统、公共法律服务援助大厅等,打造一批符合青海实际的人民调解品牌项目。
三、持之以恒加强资金监督考评工作
在不断提高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经费保障水平的基础上,我们始终坚持服务保障和规范管理并重的原则,把开展资金支出监督和绩效考评工作作为审视自身工作、评价制度效用、排查风险隐患的有效方式,并结合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实际,评估优化考评指标,突出风险防控重点,督促部门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一是“控成本”,严格监控资金运行动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对司法领域重大政策出台和调整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实际和财力可能科学核定预算,密切关注国库集中支付运行,动态监控资金流向,杜绝资金转入实有账户、超范围开支等不合理的行为,从源头上防范资金违规风险。二是“强绩效”,提高绩效考评覆盖率。在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嵌入预算绩效管理各项业务要求,更好地运用绩效管理手段强化激励和约束。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社会治理创新等重点专项,全口径部门预算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并强化结果应用,倒逼部门加强支出责任。三是“抓内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指导部门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框架,严格规范各项业务流程,加强关键环节风险识别,细化内控措施,通过开展内控专项检查,重点业务全流程穿行测试等方式,确保部门内部机制有效运行,不断提高内控管理水平。
今后,省财政将继续发挥服务保障和规范管理职能,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推进部门事业健康发展为导向,以补齐法律服务薄弱环节为重点,以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和有力的举措做好全省司法行政部门财力保障,并管好用好监督好财政经费,达到增强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