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支持哈尔滨新区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新区省级分享增量税收返还政策延长至2030年,即,以2017年为基期年,从2018年至2030年,按保既得利益原则,对新区上划省级的税收分成收入新增部分予以全额返还。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