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要有效盘活固定资产
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各部门、各单位要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固定资产,从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基础管理、规范管理行为、完善追责机制4方面14条有关事项着手,有针对性地解决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在落实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方面,通知明确,各级财政部门要强化和落实综合管理职责,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顶层设计,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固定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机制,组织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各项工作;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或分类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内控,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强化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
在加强基础管理,确保家底清晰方面,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要求,按规定设置固定资产账簿,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定期与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确保账卡相符。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要切实做好固定资产产权管理,及时办理土地、房屋、车辆等固定资产权属证书,资产变动应办理权证变更登记,避免权属不清。
通知在规范管理行为,提升管理效能和完善追责机制,以及加强监督检查方面也提出了明确要求。通知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细化管理要求,规范管理行为,加强信息技术支撑,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安全完整、运转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