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规模纳税人季报未达起征点申报怎么填制?
1、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该表.有其他免税销售额需要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填写之前需要先进行是否达到"起征点"政策的判断, 如未达到"起征点",不能在主表中第1至8栏填写相关内容.
2、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销售额为3万元;按季纳税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销售额为9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3、新版本的小规模纳税人是根据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来填写具体数据,需要注意不含税销售额的换算问题,开具的普通发票金额是含税销售额,需要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还需要注意不同的征收率.
法律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三条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第五条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第八条 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