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收款凭证复核的内容?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0-09-30 11:04

现金收款凭证复核的内容?


       现金收款凭证复核的内容?

(1)现金收款凭证的填写日期是否正确.现金收款凭证的填写日期应为编制收款凭证的当天,不得提前或推后.

(2)现金收款凭证的编号是否正确.有无重号、漏号或不按日期顺序编号等情况.

(3)现金收款凭证记录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准确,其摘要栏的内容与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相符.

(4)使用的会计科目是否正确.

(5)复核收款凭证的金额与原始凭证的金额是否一致.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是否相同,有无印章.

(6)复核收款凭证"附单据"栏的张数与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是否相符.

(7)收款凭证的出纳、制单、复核、财务主管栏目是否签名或盖章.

现金收付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主要有:从银行提取现金时签发的现金支票存根;现金存入银行时填写的送款单;零星小额销售的发票(副本);职工预借差旅费以及基层单位借支备用金的借据;收进职工交款的收据(副联)等.记账凭证的现金收款凭证和现金付款凭证.所有现金收付凭证都要进行认真的核对:

(1)审核现金收付是否符合现金管理制度规定.

(2)审核经济业务是否真实,有无批准人、经办人签章.

(3)进行原始凭证技术性审核,即规定项目是否填写齐全,数字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备.

财会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收付原始凭证编制现金收付记账凭证.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并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表示款项已经收付,并据以登记账簿.

为了避免重复编制记账凭证和重复记账,从银行提取现金或将现金送存银行时,只编制以贷方为主的付款凭证,据以收付款和记账.例如,现金存入银行时,编制现金付款凭证,作会计分录为:

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现金"账户;从银行提取现金时,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作会计分录为:借记"现金"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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