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税销售行为如何确定?
凡属于设备的制造、加工成品销售及修理修配的,其取得的收入,应计征增值税;而对于从事专门安装、修缮等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收入则 征营业税.征增值税的货物和征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应与征营业税的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分别核算.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对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应一并征收增值税.
凡在一项销售行为中,如果既有涉及应征增值税的货物和应税劳务,又涉及营业税行为的,如随同销售设备并负责安装、保养、维修,这种业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对其取得的收入应一并征收增值税.而对没有货物销售或加工修理修配业务,只单独从事安装、保养、维修业务的,其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