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如何计提?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0-10-15 14:37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如何计提?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如何计提?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24条规定:"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特点:

1、可长期使用并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属于非流动资产;

2、成本一次列入当期支出不再分期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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