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开票未发货要确认收入吗?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0-10-20 12:05
先开票未发货要确认收入吗?

先开票未发货要确认收入吗?

1、一般情况下,企业销售商品已开发票并已收款,意味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尽管未发货,也应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在当月确认收入.

2、但如果估计销售价款不是很可能收回(收回的可能性小于50%),即使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均已满足,也不应当确认收入.比如企业根据以前与买方交往的直接经验判断买方信誉较差,或销售时得知买方在另一项交易中发生了巨额亏损、资金周转十分困难,或在出口商品时不能肯定进口企业所在国政府是否允许将款项汇出等,就可能会出现与销售商品相关的经济利益不能流入企业的情况,不应确认收入.

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销售业务,已开具发票,站在增值税角度来说,纳税义务已经发生,需要计算销项税额,这不假.开具发票,增值税"收入"发生了,但在会计核算上,只开具发票未发货,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不能确认收入,更不能结转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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