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项为什么属于资产而不是负债?
预付帐款是购货单位根据购货合同(含口头协议,下同)的规定,预先付给供货单位的货款,预付的货款即可以是部分货款,也可以是全部的货款.预付帐款的支付,是购货单位履行购货合同义务的行为.
根据购销合同规定属于预先付款的,当购货方支付了货款,只要供货方没有提供相应的货物或劳务,则此货款仍属于购货方的,需要供货以货物或劳务尝还,因此是购货方的资产.
假如供货方提供的货物或劳务的价值比实际预付的货款高,此时预付帐款将产生一个贷方余额,在期末的资产负债表中将在应付帐款中反应,此时才将形成负债.
供货单位在收到购货单位的货款后,也应当根据销售合同的规定向购货单位交付货物.供货单位向购货单位交付货物,是其履行销售合同义务的行为.
在购货单位支付了预付款项后,到供货单位交付货物前的这一段时间内,由于供货单位尚未履行其合同义务,因此,从法律上说就形成了供货单位对于购货单位的债务,需要由供货单位以交付货物的方式来偿还这笔债务.
而对于购货单位来说,在这段时间内,形成了对供货单位的应收债权,只不过收回债权的方式不是收回货币资金,而是收回货物而已,而债权就属于资产,如:应收帐款债权、其他应收款债权等.
由此可见,预付帐款属于企业的债权,理应归类于资产,而不属于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