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人员如何申报个税?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0-10-20 12:12
兼职人员如何申报个税?

兼职人员如何申报个税?

如果个人与其兼职的单位存在实质的雇佣关系,则其兼职单位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应于次月十五日内合并当月两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选择到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如果个人与其兼职单位不存在实质的雇佣关系,则兼职单位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属于连续性收入是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纳税,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关于是否存在实质的雇佣关系,可以参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 十九、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如果判断不清由主管税务机关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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