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请正确输入本人证件号码,身份证号最后一位为“x”的输入大写字母“X”。
2、如出现“无法登录网站”的状况,可能是查分人数较多,存在网络不通畅现象,建议各位考生避开高峰时段查询(建议使用IE浏览器)。
3、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电话:61969000)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不对试卷进行重评,复核结果一般在受理截止日后一个月内反馈考生。
4、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即报考人员应承诺完全符合文件所规定的报名条件,并对所有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责任。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本市考试管理机构将采取多种形式对考试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核,并进行公示。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请关注“上海市财政局”官网或“上海财政”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