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的会计如何处理?
如果进货和退货都是当月发生的,其实最简单的方法是让对方把原来的发票作废,重新开一张发票就好了. 现在供方不肯重新开票,那么你们需要到税务局办理"退货证明",然后提供给供方,让他们就退货部分的金额开具红字发票,你们的帐上先记全额的进货和进项税额以及应付帐款.
1、退货时的账务处理:
(1)未付款前: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红字金额 (红字发票)
(2)已付款: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全额和部份)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金额 (红字发票)
贷: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2、退货后期的财务处理
(1)入库时: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2)原材料退回给供货方:
借: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
借:现金
贷:应付账款
销售退回的处理方式:
1.本年度销售的商品,在年度终了前(12月31日)退回,冲减退回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税金.
2.以前年度销售的商品,在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后退回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3.销售退回时,对已发生的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应同时冲减销售退回当期的折扣、折让;如该项销售在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已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同时冲减报告年度相关的折扣、折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