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票分割单由谁出具?
分割单由取得和保存原始凭证比如发票的单位,向应取得而未取得原始凭证的单位出具.对于开具分割单的单位而言,分割单属于内部凭证;对于取得分割单的单位而言,分割单属于外部凭证.
如果一张发票上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发票的单位,开给其他单位应负专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发票分割单.
发票分割单是用来做共同分担费用凭证的,不过大多属数情况下熟悉的是原始凭证分割单.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本身并没有对分割单如何填制进行明确.对此,可以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的要求进行填制,即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