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固定资产的预收款计应收还是其他应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帐务处理"1122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应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可将本科目改为"1122 应收保费"科目,并按照投保人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金融)应收取的手续费和佣金,可将本科目改为"1124 应收手续费及佣金"科目,并按照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协议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应收账款,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保费收入"等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因此,应收账款核算的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权,出售固定资产不属于日常经营活动,通过其他应收款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