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给个人的普通发票,也要填身份证号码吗?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0-10-26 16:34
开给个人的普通发票,也要填身份证号码吗?

开给个人的普通发票,也要填身份证号码吗?

根据16号公告第一条规定:"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第八条规定,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因此,对于开具普通发票给个人的情况,不需要取得对方身份证号码.

2如果所购买的商品确实属于办公用途,如购买笔记本、订书机、打印纸等商品,但种类较多,能否合并开具发票,商品和服务名称统一填写"办公用品"?

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企业开具发票时,必须确保发票开具的项目内容与实际经营业务一致.建议数量少的情况下在发票上列明具体品名,如:"笔记本"、"订书机"、"打印纸"等,数量多的情况下可以汇总开具,但应附销货清单.

我们的销售对象主要是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他们说没有纳税人识别号,这样可以直接开具发票么?

答:16号公告第一条明确提到:"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因此,对于受票方为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的,不属于上述范围,本公告未要求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取得没税号的发票能不能报销做帐?

答:根据16号公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取得开具日期为2017年7月1日后的普通发票,如果未填写税号的,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

网上说7月1日后餐费发票也需要有菜品清单才允许作为企业税前列支,请问是真的么?

答:餐饮发票据实开具即可,无需列明详细菜品、菜单.

我们是出口企业,主要开具的都是出口发票,购买方为外国人,无法提供税号等信息,那发票上"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要怎么填?

答:购买方如果为国外企业,不属于本公告所称的企业范围,16号公告未要求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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