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过路费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税吗?
目前对于道路通行费,取得纸质发票(非电子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取得电子发票,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以认证抵扣,增值税普通发票本身不存在认证,但并不是所有的普通发票不能抵扣,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两种情况可以抵扣:农产品销售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