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隔年的发票能冲红吗?
增值税发票可以隔年红冲,但是在六个月以内,不能超过认证期和冲红期.
根据国家百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
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度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知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道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版信息.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权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因此,超过认证期专用发票,不能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可以开具红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