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烟叶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0-11-02 10:44

收购烟叶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收购烟叶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烟叶属于农产品范畴,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等政策、法规的规定,在国务院无特殊规定的情况下,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同时,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的买价,除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外,还应包括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烟叶税法》规定,烟叶税应纳税额按照烟叶收购金额的2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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