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新录用公务员(第一批)报到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系统2020年新录用143名公务员已经国家公务员局审批。根据公务员招录工作安排,经市局研究,定于11月10日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完成入职报到工作。请已于8月12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示(不含暂缓面试和补充录用公务员)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办理入职报到。
一、报到时间
2020年11月10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报到单位及地址
报到单位为考生报考职位所属区税务局,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到需携带证件及资料
(一)应届毕业生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到证和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提供团员证)。
(二)社会在职人员(含“大学生村官”等五类人员)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提供团员证)及其他证件(例如: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人员,要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人员,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其他人员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提供团员证)。
四、有关要求
(一)报到当日,新录用人员完成报到手续后即为入职,由单位安排工作,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二)应届毕业生应携带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报到当天签订就业协议。如在报到前需要签订就业协议或者改派报到证等有关事宜的,请与报到单位联系。
(三)即日起,考生可办理档案邮寄(档案接收单位及邮寄地址见附件2)、党团关系转移等手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事宜请与报到单位联系)。
(四)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需要办理落户手续的,应在报到后,按照天津市新录用公务员办理户口迁移有关规定办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主管部门意见和建议,考生报到时,须佩戴口罩(由考生自备,选用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提供天津健康码“绿码”和《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0年新录用公务员报到(第一批)健康卡及承诺书》(见附件3),同时,严格遵守报到单位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自觉配合体温检测等防疫管理措施,充分做好个人防护。
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0年新录用公务员报到(第一批)健康卡及承诺书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