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41号)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逐级推荐、评选,并经省人社厅、省扶贫办审定,拟决定给予颜湘峰等22位同志、湖南省食用菌研究所等10家单位记大功奖励(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1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省人社厅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0731-84900080
传真:0731-84900400
收件单位: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邮政编码:410004
附件:1.湖南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大功个人名单
2.湖南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大功集体名单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1月5日
附件:1.湖南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大功个人名单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大功集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