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考区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办理资格审查。
一、审查对象:晋城考区2020年度成绩合格的中级考生(三个科目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
二、时间:2020年11月9日—1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三、地点:晋城市城区迎宾街328号(晋城市财政局院内西楼427室)。
四、工作电话:0356—2065627
五、审查时所携带资料:
1.报名信息表(须由工作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会计人员基础信息表(登陆会计之星网站的山西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打印信息采集的“个人资料”页面);
5.打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中验证后的学历证明。
六、注意事项
1.遗失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可从“附件”中下载电子版表格,按照报名信息重新填写后打印(手写也可),表格中“考区名称”和“报名点名称”两项内容均填写“晋城”。报名信息表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现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需由现单位出具从事财务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代为审查的,审查时除以上所需材料外,还须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3.资格审查不设补审,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4.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外出请做好个人防护。
附件:2020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xls
晋城市会计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