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受疫情影响,中注协委托上海会院计划于6月举办的“新《证券法》专题”远程培训,延至11月24-26日由协会统一组织远程直播面授改为以事务所为单位申请直播点位参加培训(培训班通知详见群共享),为组织好本次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内容及师资
培训主题: 新《证券法》专题培训班。
培训内容:
1. 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解读及当前宏观经济分析与发展机遇;
2.新《证券法》解读以及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管理念的变化和要求;
3.新《证券法》实施后相关配套规章制度的修改与实施情况;
4.新《证券法》的实施对会计师事务所质控体系的挑战和应对;
5.新《证券法》实施后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和职业风险。
培训师资:证监会、中注协、高等院校、会计师事务所专家。
二、远程系统开通和测试
培训班将于11月24日上午9点开班,11月23日下午14:00-17:00进行线路检查测试,请申请远程视频点参训的事务所根据我们提供的直播网址准时进行现场调试,确认授课会场视音频的收看情况。
三、培训组织
1.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优先申请直播点位在本所组织参加本次培训;
2.其他有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申请直播点位在本所组织参加本次培训;
3.申请直播点位参加培训的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按照当地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安排,培训教室要空间开阔,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保持教室通风环境,做好消毒工作等,如有必要可在培训教室旁设立观察室备用,过去14天去过中高风险区的学员,谢绝参加本次培训。
四、远程视频点的申请
拟申请远程视频点参加本次培训的会计师事务所,请在11月17日前,填写《“新<证券法>专题”远程培训班点数统计表》(附件1)发至邮箱:1538659090@qq.com,省注协汇总报中注协申请全省点位,并将确认的各点位账号、密码发给相关事务所。事务所按中注协通知要求,按时组织参加培训。
五、学时计算与考核
本期培训共三天,计24学时。参训事务所要做好考勤的相关工作,培训结束后将以下资料报省注协考培组审核确认:
1. 完整的由参训人员本人签到的每节课考勤表;
2. “新《证券法》专题” 远程培训班评价表(附件2)(一所一表);
3. 培训班总结(一所一份)。
参训事务所要做好培训全程的视频及图片记录工作,省注协将在培训期间随机选择参加设点培训的事务所进行实地或其他必要方式检查,如发现未按要求开展培训的,采取一票否决,取消此培训点所有参训人员的本次培训学时。
六、联系方式
授课期间技术保障联系人:张老师18121168105。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王欣。
电话:021-69768667,18121168110。
邮箱地址:wx202@snai.edu。
附件:
省注协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