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扣除相关问答有?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0-11-20 10:29
专项扣除相关问答有?

专项扣除相关问答有?

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4.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6.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8.在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9.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10.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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