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可以抵扣吗?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0-11-26 11:12
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可以抵扣吗?

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可以抵扣吗?

某轮胎翻新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废旧轮胎翻新,是收旧利废,变废为宝的工业企业.废旧轮胎的来源有一部分是自行填开收购发票向社会收购的废旧轮胎,并依收购金额按10%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税务机关对该企业稽查后,对企业自行填开收购发票依收购金额按10%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予承认,从其进项税额中剔除,并做补税处理.为什么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财税字第012内号文件规定,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的废旧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的收购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扣除.在实际工作中,是否是有收购项目的企业收购的废旧物资都能抵扣进项税额呢?首先,允许依收购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企业,必须是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次是在不能取得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另外,辽国税[1996]186号文件规定,收购发票只限于个人发生收购业务时使用.该容文件又规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从个人手中收购的废旧物资可凭收购时填开的收购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工业企业收购的废旧物资未取得专用发票的不得计算抵扣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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