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银行季度结息如何做会计分录?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0-12-07 12:12

收到银行季度结息如何做会计分录?


       收到银行季度结息如何做会计分录?

《支付结算办法》规定,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是:(1)使用该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或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2)办理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款项.

代销、寄销、赊销商品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办理托收承付,除符合以上2个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1)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2)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3)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誉.根据《支付结算办法》规定,若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三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向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累计三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1)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2)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3)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用.(4)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包括铁路、航运、公路等运输部门签发的运单、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等).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