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如何处理?
(一)清算程序
1、一般合伙清算涉及将非现金资产转换为现金、确认损益及清算期间的清算费用、清偿债务、最后按合伙人资本账户余额将现金分配给各合伙人四项工作.
2、上述清算过程的三个假设:
(1)合伙企业具有偿债能力;
(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净资产均具有权益,即无合伙人贷款余额;
(3)已将所有资产转换为现金,可直接将现金分配给合伙人.
3、清算过程中的会计处理:
(1)简单合伙企业清算
(2)合伙人资本余额为借方余额
1、清算过程中,当合伙人资本账户成为借方余额时,表明该合伙人对资本账户为贷方余额的合伙人欠有一笔负债,他们应拿出个人财产偿还对合伙企业的负债;若无个人资产,损失将按相应损益比例分配给其他合伙人.
2、当合伙人资本账户为借方余额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一笔贷款时,该贷款应与资本账户的借方余额相抵消,直至该资本账户的借方余额为0.
(二)安全清偿
1、基本思路:企业清算过程中,当所有债务清偿以后,所有非现金资产全部变现之前,将企业已有的一些现金在确保不至于超额的前提下,安全地分配给各合伙人.
2、前提假设:
(1)所有合伙人本身无偿债能力;
(2)所有非现金资产均有可能损失;
(3)分配之后德资金足够支付剩余清算费用、未记录负债及一般或有事项.
3、安全清偿表的编制
(三)现金分配计划
1、基本思路:在现金逐次分配的过程中,根据各合伙人可负担资产变现损失能力的强弱为序,安排现金分配顺序,即负担损失能力强的合伙人先于弱的合伙人分配现金.
2、基本程序:
(1)计算各合伙人可负担资产变现损失的能力;
(2)编制抵消计划;
(3)重复上述两步骤,直至各合伙人的资本都抵消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