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包含哪类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之后,国务院加大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将对"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期限并扩大范围.
"小微企业"因为政策减税而受到特别的关注.从相关文件的认定上看,"小微企业"仅是按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三项标准进行行业划分.
这只是企业所得税优惠适用的"小型微利企业"概念,实际上,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中"小微企业"与"小企业"是两个概念,各自的认定标准不尽相同.
"小企业"除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外,还存在其他条件的制约;而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认定不仅存在资产总额、从业人员的限制,而且还存在行业限制、年应纳税所得、所得税征收方式、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等方面制约,两者存在着冲突与交叉.
简单地说,通常所称的"小微企业"、"小企业",并不一定是政策文件中所指的"小微企业",只有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才能成为真正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