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自创商誉不应摊销?
(1)若将自创商誉在初始确认之后又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摊销,这样势必会影响企业确认自创商誉的积极性。因为自创商誉的确认结果,将会影响企业管理当局及相关的其他利益集团决策。如果将巨额的自创商誉确认后摊销,势必造成企业利润大为降低。
(2)自创商誉具有无限的使用寿命,有可能是一项非递耗性资产。根据会计持续经营的假设,企业自创商誉的价值可能随企业的发展及时间的推移非但没有减少,反而会有所增加。如果将其摊销,违背了真实性原则。
(3)国外虽有证据表明外购商誉的收益期不超过20年,但并未证明自创商誉的受益期限。因此,在受益期限不确知的情况下,而妄加规定其摊销期限,这样势必会引起更多的争议。虽然不对自创商誉进行摊销,但要定期对其进行重新评估,即进行增减值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