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账一定要计提本月工资吗?
每到发工资的日百子,出纳员会根据人力资源部汇总的工资单进行工资的发放,由会计或者会计主管进行发放审核,但是工资薪金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
按照会计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当月发生的用工费用要计入企业当月问成本,但是由于发放方式的不同,出现了工资薪金是否需要计提这一问题.
若企业工资的发放方式是当月工资,当月发放答,那么,按照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月发生,当月入账,工资薪金费用则不需要计提,而是在月底直接分配.
若企业的工资发放方式是采取本月工资,下月发放,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下发工资"形式,这样,就造成了工资计算与发放的滞后性.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每月必须等到该月结束后才能完整根据每版位员工的考勤、绩效进行工资权计算.所以,为了满足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就需要参考企业工资薪金的历史情况预估当月工资的发生数,进行计提并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