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奖金属于工资吗?
奖金是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但是工资,而且还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法和规定如下:
任职受雇的单位对职工发放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奖金",是个人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照政策规定,不同形式的奖金,其计税方法不一样,产生的税负也不一样.政策差异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个人取得的不同类型的"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不一样.
1、对每月随工资发放的奖金(通常称为"基本奖金")是职工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
2、对数月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简称"数月奖金"),应在发放当月单独作为计税基数计算个人所得税.但国内人士和外籍人员适用这一规定的形式不一样,中方人员取得一次性奖金(假如为800元),当月的工资(假设为1000元)如果不足费用扣除标准(如福建省扣费标准为1100元),其差额部分(1000-1100=-100)可从一次性取得的奖金中先行补足后,剩余部分(800-100=700)再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外籍人员取得的一次性数月奖金,不考虑其当月工资薪金是否达到纳税标准,对达不到标准的不享受补差的优惠,而直接以一次性奖金为基数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