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期的费用什么时候开始摊销?
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有关筹建期的费用分摊时间及操作说明如下:
一、一次性扣除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二、做为长期待摊费费用,在不低于三年的周期内摊销完毕.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