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年末已计提未支付的费用汇算清缴如何处理?
分为以下2种情况处理:
1、以上年末已计提未支付的费用在企业所税汇算清缴结束日前支付(即下年度申报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结束日前),此时不需要对已计提未支付的费用作纳税调增,以会计账面的费用为准,税前列支即可。
2、以上年末已计提未支付的费用在企业所税汇算清缴结束日后支付,此时需要对已计提未支付的费用作纳税调增处理,同时,对在企业所税汇算清缴结束日后支付的归属于上一年度的费用作纳税调减处理,即不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以实际支付为原则在税前扣除费用。

上年末已计提未支付的费用汇算清缴如何处理?
分为以下2种情况处理:
1、以上年末已计提未支付的费用在企业所税汇算清缴结束日前支付(即下年度申报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结束日前),此时不需要对已计提未支付的费用作纳税调增,以会计账面的费用为准,税前列支即可。
2、以上年末已计提未支付的费用在企业所税汇算清缴结束日后支付,此时需要对已计提未支付的费用作纳税调增处理,同时,对在企业所税汇算清缴结束日后支付的归属于上一年度的费用作纳税调减处理,即不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以实际支付为原则在税前扣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