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开负数发票的情况该如何做会计处理?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1-01-27 09:32
退货开负数发票的情况该如何做会计处理?

退货开负数发票的情况该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也就是说,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即使发生开具红字的情形,也不需要退回销售方!

因此,仅退货开负数发票,可以这样做:

借:xxxx (红字)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红字

再做

借:库存商品(红字)

借:应交税金-进项税额(红字)

贷: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红字)

收到货款后,

借:银行存款

贷:预付账款/应付账款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