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编发《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热点问题解答[第二十二期]》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第一时间帮助解决电子税务局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对电子税务局上线以来纳税人集中反馈的各类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编制《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热点问题解答(第二十二期)》。
由于业务需求更新及系统升级优化,部分问题解答会随之变化,届时以新的解答为准。
附件: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热点问题解答(第二十二期)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1年1月29日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热点问题解答(第二十二期)
一、申报类
(一)印花税
问题描述: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自行申报印花税,但在申报期内产生两条重复的申报信息,应如何处理?
原因分析:因电子税务局支持办理未做“按次”税费种认定信息的印花税申报业务,因此,部分纳税人在印花税申报界面点击“新增”按钮后,会误操作造成重复申报的情况,重复申报的申报类型一般为“按次”申报,如下图所示:
出现此问题需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判断解决:
情况1:两条申报信息的征收品目有交叉,申报属期有交叉。
解决办法:若是对当月申报表进行错误更正,需纳税人在本月底结束前,进入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更正申报】—【当期可更正的列表】路径下,及时对印花税申报表进行更正;若是对跨月申报表进行错误更正,需尽快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情况2:两条申报信息的征收品目无交叉,申报属期有交叉。
解决办法:若是对当月申报表进行错误更正,纳税人可在本月底结束前,进入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更正申报】—【当期可更正的列表】路径下,及时对印花税申报表进行更正,或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加对应征收品目“按次”的印花税税(费)种认定信息,再在办税服务厅完成更正申报;若是对跨月申报表进行错误更正,需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加对应征收品目“按次”的印花税税(费)种认定信息,再在办税服务厅完成更正申报。
情况3:申报属期无交叉。
解决办法:月底结束前,指导纳税人进入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更正申报】—【当期可更正的列表】路径下,及时对印花税申报表进行更正;或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加对应征收品目“按次”的印花税税(费)种认定信息,再在办税服务厅完成更正申报。
温馨提示:纳税人在新增印花税申报表时,需注意看系统提示,已申报过的注意避免重复申报!
(二)环境保护税
问题描述: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环保税申报,但是找不到A表申报表。
原因分析1:纳税人没有相应税源信息或税源信息错误。
解决办法:1.对于没有相应税源信息的,可到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源信息采集】—【环保税税源采集】路径下进行税源采集;2.对于已有税源信息的,需检查税源信息是否错误,检查“是否采用抽样测算法计算”一栏是否填写正确。
原因分析2:纳税人税源信息带出不全。
解决办法:此情况下纳税人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对税源信息进行更新。
(三)车辆购置税
问题描述1:纳税人在车辆购置税申报模块,输入车辆识别代码,点击查询,提示为“非发票持有人,不予申报!”,应如何处理?
原因分析:1.纳税人登陆电子税务局所用识别号与机动车发票上的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不一致;2.机动车发票上的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为空;3.机动车发票上的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
解决办法:1.首先检查登录电子税务局所用纳税人识别号是否正确,电子税务局只支持机动车发票上的购买方对该辆车进行车购税申报;2.机动车发票上的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为空或有误的,需由纳税人联系开票方将该份发票作废后重新开具正确的机动车发票。
问题描述2:纳税人在车辆购置税申报模块,输入车辆识别代码,点击查询,提示购车发票不符合一车一票原则,应如何处理?
原因分析:该车架号下存在两张及以上的有效发票。
解决办法:目前电子税务局只支持符合“一车一票”的车辆申报车购税,不符合“一车一票”办理条件的车辆需到办税服务厅缴纳车购税。
(四)车船税
问题描述1: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申报车船税以后,缴款期限应该是当年12月31号之前,但现在电子税务局显示的缴款期限是次月15日。
原因分析: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未登记过有效地车船税税种认定信息或税种认定信息失效,系统按照默认期限规则带出缴款期限。
解决办法:纳税人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完善车船税税种认定信息。
问题描述2:某公司名下车辆超过500辆,本期只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其中几辆车的车船税,但电子税务局最多只能显示500辆车,且这三辆车不在显示的500辆车里面,应如何完成申报?
问题解答:因目前电子税务局界面每次最多展示500辆车的申报信息,因此纳税人遇到该问题,需先提交前500辆车的申报表,但是不要全申报,然后新增申报表带出需申报的车辆信息并完成申报后,作废多余的申报表。
二、文书类
(一)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
问题描述1: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进行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填写相关数据时无法带出缴纳税款情况,也无法手动选择征收项目。
解决办法:请纳税人核实该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是否是在电子税务局完成报验预缴操作,并将核实结果如实告知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操作处理此问题。
问题描述2: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进行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系统不会自动带出合同信息,也无法填写预缴金额。
原因分析:此问题为该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合同已超期,逾期反馈需税务机关作相应处罚后才可继续反馈,故已逾期合同无法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反馈。
解决办法:针对此类问题,请纳税人到税收管理员处对该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逾期反馈进行处罚。
(二)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
问题描述: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模块找不到。
原因分析:“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政策已于2020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电子税务局目前不支持办理该业务。
三、温馨提示
1.为避免造成逾期申报,请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完成税种的全申报后,注意再次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查看申报状态,若申报状态为导入失败,请点击查看导入失败原因并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
2.为避免造成逾期扣款产生滞纳金,纳税人在全申报后要仔细阅读全申报界面的消息提醒,尽量避免在征期最后一天16:00后进行申报,因特殊原因在征期最后一天16:00后申报的,请注意在完成申报后,及时完成税款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