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辽宁监管局:深入持续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1-02-20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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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辽宁监管局:深入持续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

 

  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是加快财政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辽宁监管局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其纳入单位工作总体布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紧密结合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坚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快推动财政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推进财政法治宣传工作 

  (一)完善领导体制。财政法治宣传工作由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同志任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部署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

  (二)完善工作机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与财政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明确由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以及牵头处理各类涉法问题,各监管处结合工作职能以及对口服务对象的法律需求,负责对外法治宣传教育,紧紧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中心中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有针对性地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贯穿财政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

  (三)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推动自身和全社会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党规党纪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重点学习宣传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等财税法律法规,推进财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积极推进财政法治文化建设。

  二、坚持尊法学法,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升法治意识 

  (一)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建立常态学习机制。局领导班子坚持充分发挥好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机关党委会议集中学习等学习制度的作用,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努力做到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不断强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强化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创新宣传教育方式,营造良好普法氛围。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每年在传达学习中央全会、中央纪委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凡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均在第一时间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学习。通过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周、保密教育周、警示教育周等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讨论。外请专家针对宪法、民法典等进行专题授课,加深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此外,充分利用办公楼电子屏幕、宣传栏和各楼层显要位置的展示板进行覆盖式宣传,营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党员干部自觉看齐,争当学法用法表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完善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严格遵守财政干部日常学法制度,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尤其是与履行财政职能密切相关的财税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治素养,牢固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观念,养成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把学法懂法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积极将财政法治观念转化为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转化为推动财税改革的强大动力。

  三、精准分类施策,寓财政法治宣传于财政监管之中 

  (一)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做好财政法律法规的宣讲解读。主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组织召开中央垂管单位车改工作座谈会、金融企业营改增培训班、金融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就车改政策和加强金融监管联动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等内容开展交流座谈;组织召开驻辽中央预算单位预算监管会议,就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算绩效管理法规规章等有关内容开展培训,向预算单位积极宣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与辽宁省财政厅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面向全省各地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宣传贯彻地方政府债务监管相关法规;结合党建共联共建,派员到沈阳海关对全系统财务人员讲授政府会计制度和编制政府会计报表有关内容,促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二)结合财政监管工作,提升监管对象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在认真开展日常预算监管工作的同时,扮演好财政法制宣传队的角色,通过中央预算单位预决算编制审核、转移支付资金监管、预决算公开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工作,针对监管对象存在的法律法规意识不强和财经政策执行不力等问题,要求监管对象及时找准病因去除病根,立即整改落实,同时把预算管理的过程当成向监管对象弘扬财政法治精神的重要契机,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向监管对象等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使财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促进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三)立足服务代表委员职能,向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开展财政法治宣传。一方面整理财税政策及专业知识讲解提纲,印制成统一范本,供各处室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时使用,要求各处室在走访代表委员过程中,既收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又向代表委员特别是基层代表委员做好财政普法和政策宣传工作。另一方面向代表委员寄发工作通讯,开展财政政策宣传,对近期出台的财政相关政策和财政法规制度进行编辑摘要,印制工作通讯邮寄给代表委员,让代表委员即时了解财政部出台的法规制度和财政政策。

  (四)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对社会公众法治宣传力度。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财政政策落地,在开展绩效评价的同时,把宣传和普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助政策作为提升政策落实效果的重要措施,以案例解析的形式,让基层部门生动形象地领会了什么是产业融合、怎样做会促进产业融合,取得了很好的政策推广效果;扶贫工作中,在做好产业扶贫和项目扶贫的同时,积极送政策下乡,做好政策扶贫和法律扶贫工作,由专人收集整理了大量涉农的政策法规文件,为帮助基层人员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将枯燥的政策法规条款转化为生动鲜活的实例,大大提升了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效果,得到了基层干部和农民兄弟的欢迎。

  四、坚持学以致用,推动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内部制度。近年来,先后制定了局党组工作规则等10余项党建纪检制度,起草了退税管理办法等10余项业务工作规范,出台了加强财务、印鉴等20余项行政管理制度,建立起较为高效规范的工作机制。去年结合监管局职能转型,组织全局力量对所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集中梳理和全面修订完善,对不适用的制度进行了清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集中审议,新制定《辽宁监管局绩效评价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32篇,修订《辽宁监管局增值税退税审核审批办法》等制度19篇,努力用完善的制度管人、管事、管执行,切实防范工作风险。

  (二)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强化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对审核审批事项实行清单制管理,推进执法公示;完善监管过程记录和业务档案归档,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局内控检查进一步查找和防范风险点。严格实行四级审核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各环节从严把控,确保依法审核、有理有据、随时可查。二是有效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性,按照财政部工作部署开展预决算公开检查,促进属地各部门财政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提升。三是积极参与财政立法。对财政部各项法规政策的征求意见稿,积极认真反馈意见建议,主动参与立法过程。对影响重大、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法规如《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行政处罚法(修改草案)》等,不仅要求牵头处室认真研究,还召开专题办公会集体研究。

  (三)推动重点财税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开展东北振兴、减税降费、脱贫攻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等各类政策调研20余项,形成调研报告分别上报财政部和辽宁省委省政府,在指出问题的同时提出改进意见80余项,相关调研得到辽宁省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累计获得批示近60次,3次在省委常委会上作专题汇报,监管影响力不断提升。同时密切关注调研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进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相关部门财政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积极研究整改,认真堵漏洞,补短板,有力促进了财税法律制度的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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