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客户的应收款超期滞纳金如何入账?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所以您公司收取的这笔超期应收账款滞纳金属于价外费用,要交增值税。
如果不做价外费用,就入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