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新项目预交增值税期末如何处理?
答:"预交增值税"科目适用于四类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即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和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业务.
其实增值税是不用计算的,直接在做营业收入时做应交增值税即可.借款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即预缴增值税.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房地产企业"预交增值税"科目期末余额,在纳税义务发生前不能结转至"未交增值税",其他三类特殊业务月末均可转至"未交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