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开发企业维修基金入什么科目?
房屋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的规定,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后建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代收后上交房产局监管.对房地产企业只能作暂存款项入帐.
一般代收业主的维修基金时做的是: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业主维修基金
缴纳到房管局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业主维修基金
贷:银行存款
备注:为了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促进维修资金的规范管理和安全有效使用,财政部制定发布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专门用于核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