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过节购物卡等福利需扣缴个人所得税吗?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1-03-11 10:24

员工过节购物卡等福利需扣缴个人所得税吗?


       员工过节购物卡等福利需扣缴个人所得税吗?

公司买了一些超市购物卡50张,总金额25000元,取得的普通发票的品名"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税率栏"不征税",该批购物卡今年用于发放员工福利了,如何做账?缴纳个税吗?

一、发放福利如何入账

1、公司购卡时的会计分录

借:预付账款--预付卡  25000元

贷:银行存款            25000元

2、公司持卡作为福利发放给本单位员工,属于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25000元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25000元

3、月底分配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250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25000元

二、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购物卡发放员工福利,由于属于能够具体量化到个人而且可以分割的,因此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福利费是否缴纳个税的判断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就所得税相关政策中答复,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在官方网站进行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也明确,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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