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
<案例分析>
2019年9月1日A公司从本公司关联账户对支付宝账户充值50万元,当天从支付宝转出50万元到余额宝账户,9月2日下单采购甲商品30万元,增值税1.8万元,货款通过余额宝预付.9月5日收到甲商品并验收入库,月底计算本月理财收益共计300.
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9月1日充值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存款 500 000
贷:银行存款 500 000
9月1日从支付宝账户转入余额宝账户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宝存款 500 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存款 500 000
9月2日预付购货款时:
借:预付账款 351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宝存款351000
9月5日商品验收时:
借:库存商品 3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 000
贷:预付账款 318 000
9月30日收到理财收益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宝存款 300
贷:投资收益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