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0年度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 津评协〔2021〕1 号】
各有关考生:
2020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已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下发,根椐《中评协关于2020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评协〔2020〕36号)》文件要求,现将领取证书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委托他人代领的,还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件原件。
二、协会工作人员对考试合格人员学历证书进行审核,对学历证书审核未通过人员不予发放证书。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考试合格人员,暂不予发放证书。
三、2020年申请免试通过的考生除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供报名时上传的所有资料原件。审核通过的予以发放证书。
四、领取时间:
2021年1月6日至1月20日(六、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五、领证咨询电话:23288062
六、领取地点: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611室
注意事项: 考生领取证书时请佩戴口罩,遵守会计之家防疫规定和工作秩序,如遇人员较多时请避免聚集并自觉保持距离。
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