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0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粤评协〔2021〕1号
各位考试合格人员:
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要求,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将发放2020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现将领取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下同)领取证书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委托他人代领的,还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委托函。
二、2020年申请免试的考试合格人员在领取证书时,须持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批准文件(或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到省评协审核,审核不通过不予发放证书。
三、考试合格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经审核通过后才能领取证书,对学历审核未通过人员不予发放证书,并将证书退回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四、对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考试合格人员,暂不予发放证书,证书由省评协保管,待取得学历证书后再另行发放。
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领取证书人员佩戴好口罩,协助做好相关防护工作。
六、考试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省评协领取证书。领证时间:2021年1月6日至3月5日期间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领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6号6楼省评协业务技术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汉坤,020-83176523;肖若谷,020-83176518。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