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0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20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已到了,根据中评协〔2020〕36号文件,考试合格人员请到宁波市资产评估协会(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508室)领取证书。考试合格人员在领取证书时,应当携带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一)考生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的,还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
(二)若考生在2020年申请免试,还应携带免试申请证书原件:
1、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申请免试的,还应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批准文件进行审核;
2、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申请免试的,还应携带全科合格证或会员证进行审核。
报名考试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读大学生,经考试合格后还不能如期提供报名简章规定学历(学位)的考生,暂缓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暂由各市注协妥善保存)。
领证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项老师 联系电话:89388140。
宁波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