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各区县统计局,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2020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州省合格标准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转发《关于2020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贵州省合格标准的通知》的通知.pdf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仁市统计局
2021年3月15日
现将《关于2020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州省合格标准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转发《关于2020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贵州省合格标准的通知》的通知.pdf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仁市统计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