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权转让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所以这份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 元 ×0.05%= 元.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
税务法对于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缴纳时间已经作了明确规定,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也是必须缴纳的.不仅确保了股权转让过程的规范,也确保了不逃税漏税.股权转让过程印花税的税率也是有要求的,必须按照规定缴纳即可,作为股权转让双方也无需担心,如果自己不能独立完成,可以请这方面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