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劳动局再就业中心社会保险补贴应该记入什么科目?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1-04-09 12:51
收到劳动局再就业中心社会保险补贴应该记入什么科目?

收到劳动局再就业中心社会保险补贴应该记入什么科目?

收到劳动局再就业中心社会保险补贴应该记“营业外收入”具体见《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核算收到的同级财政部门给予失业保险基金的补贴。收到财政补贴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失业保险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失业保险基金”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经办机构在填制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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