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预缴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是?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二级科目"预交增值税",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目前我国税种有18个,基本可以分为价内税与价外税,对于增值税以外的价内税,此前分别计入不同的成本费用科目,例如营业税及附加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房产税"等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所得税计入"所得税费用"科目.财会〔2016〕22号文件不再分门别类,除所得税外,一律归入"税金及附加"科目,不再五花八门.